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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宾阳县新桥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1  来源: 县发改局   

宾发改项字〔2024〕24号

 

关于宾阳县新桥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宾阳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新桥镇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4-450126-04-01-959572。

二、项目建设地点:宾阳县新桥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2个子项目。(1)宾阳县新桥镇同利纸业纸产品后加工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扩建2条生产线,采购折叠机械设备2台、大回璇分切机2台、包装设备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2)宾阳县新桥镇大罗村委沙江桥至宾州镇蒙村村委张村路安防工程项目:挡墙建设1.206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41.64万元。其中:宾阳县新桥镇同利纸业纸产品后加工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252.2万元;宾阳县新桥镇大罗村委沙江桥至宾州镇蒙村村委张村路安防工程项目,总投资389.44万元。

五、资金来源: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分类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1〕74号)文件精神,接文后组织开展相关的前期工作。

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此复 

 

 

2024年4月22日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