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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宾阳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18 10:05  来源: 宾阳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宾阳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宾自然资报〔2025113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宾州镇碗窑村民委员会,陈平名山村民委员会,桥镇大桥社区居民委员会,黎塘镇三李村民委员会思陇镇马岭村民委员会新桥镇大林村民委员会洋桥镇茂凌村民委员会蓬塘村民委员会邹圩镇邹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0584公顷(耕地0.0146公顷、种植园用地0.0096、林地0.0201公顷、草地0.007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6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陈平名山村民委员会黎塘镇三李村民委员会思陇镇马岭村民委员会新桥镇大林村民委员会0.01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共计0.0781公顷土地作为宾阳县2025年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二、如涉及占用林地的,你局要督促土地使用人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三、请你局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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