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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工、焊工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10:39  来源: 宾阳县人社局   

关于开展电工、焊工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劳动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号)关于“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我县拟针对“广西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19年发布)”中的“电工”、“焊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

(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即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五)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

以上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退役军人、残疾人。

※以上人员需在劳动年龄(一般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

二、培训内容

电工(初、中、高级工)、焊工(初、中、高级工)

三、培训时间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课时应分别不少于70 课时、100 课时、140 课时(1小时计1课时,含不超15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培训时间8至15天以上不等(以实际课程安排为准),可利用休息日、晚上进行培训。

四、培训地点及方式

(一)1个班期不超过50人,计划共开展4个班期,视报名情况增加培训班次。

(二)人社部门通过与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方式送培训上门,主要在黎塘镇、宾州镇(新桥镇)开展培训,其他镇视报名情况就近就地开班。

五、培训结果

(一)培训结束通过理论和操作考试合格的,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证书可通过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www.gxrcosta.com)系统查询。此外另想一同考取由安监部门等其他单位核发的上岗证书,培训机构可提供优惠报名服务。

(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困难家庭劳动者在参加项目制培训期间按照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个人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向县人社部门统一代为申请,7个课时计1天)

(三)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含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2015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参加培训获得证书,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同一人同一年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生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列入奖励范围。(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户籍所在地县乡村振兴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

(二)线上报名:

扫一扫进行报名意向登记

  

  

(三)报名材料:

请报名人员按《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要求提前准备好个人材料,线上报名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培训机构专人联系收集个人材料。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所需材料清单》,查看材料模板

  

  

咨询方式: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再就业股:0771-8229179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