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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胡萝卜)

发布时间:2025-09-29 15:47  来源: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胡萝卜)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宾阳县新圩镇燕燕幼儿园使用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DBJ25450100767630988

样品名称

胡萝卜

生产日期

2025-06-14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宾阳县新圩镇燕燕幼儿园

检验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项目

检验机构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宾阳县新圩镇燕燕幼儿园销售胡萝卜产品名称:胡萝卜,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5-06-14胡萝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案货值金额160元。

依法处罚情况:鉴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采取了停止使用涉案产品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进行整改;不合格项目并非当事人的主观故意造成,且已履行索票索证义务,违法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配合对其违法行为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第(五)项规定,宾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924日对该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南宾市监不罚〔202542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经排查,宾阳县新圩镇燕燕幼儿园为销售环节,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胡萝卜种植环节造成的

整改情况:当事人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把好采购关。

整改复查情况: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进行跟踪抽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