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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木薯淀粉(分装)、脐橙)

发布时间:2025-09-30 10:15  来源: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木薯淀粉(分装)、脐橙)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南宁市宾阳县佳喜多多超市中心销售木薯淀粉(分装)、脐橙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BJ25450100767631409、

DBJ25450100767631413

样品名称

木薯淀粉(分装)、脐橙

生产日期

2025-05-06(木薯淀粉);2025-06-21(脐橙)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南宁市宾阳县佳喜多多超市中心

检验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项目

噻虫胺项目

检验机构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南宁市宾阳县佳喜多多超市中心销售木薯淀粉(分装)、脐橙,木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脐橙克百威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涉案货值金额129.8元。

依法处罚情况:鉴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采取了停止使用涉案产品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进行整改;不合格项目并非当事人的主观故意造成,违法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配合对其违法行为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第(五)项规定,宾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929日对该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的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29.8元;2.对其“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尝不忘木薯淀粉(分装)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3.对其“经营克百威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脐橙)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南宾市监处罚〔2025370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经排查,南宁市宾阳县佳喜多多超市中心为销售环节,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木薯淀粉(分装)、脐橙生产和种植环节造成的

整改情况:当事人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把好采购关。

整改复查情况: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进行跟踪抽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