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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6:37  来源: 宾阳县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宾阳县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获取(www.binyang.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宾阳县金城路66号,电话:0771-8221161,电子邮箱:byx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民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20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52条,发布政策解读25条,以图形、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热门政策8条,回应群众关注10次,办结留言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结,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严格审查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并严防泄密。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及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聘用专业型人才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建设,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的页面及栏目,2023年我县优化或新增了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教育入学、扫黑除恶、养老服务、燃气安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7个便民专题栏目及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证件办理、企业开办等10个资源融合栏目,新栏目的开设大大提高了民众对涉及民生政府信息查询的便利度,提升了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最新工作要求,持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定期对各镇及县直各单位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和有效改正,同时加大网站错链、暗链、断链、错别字的排查整改力度。没有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5

行政强制

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应公开事项不是很清楚,少公开、漏公开事件时有发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县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相关单位重新学习梳理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务必使各单位对各自领域公开事项了然于心,同时县政务公开办加强业务指导及日常检查,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我县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