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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7:07  来源: 宾阳县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宾阳县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栏目(http://www.binyang.gov.cn/gk/xxgkndbg1/)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宾阳县金城路66号,电话:0771-8221161,电子邮箱:byx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宾阳县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宾阳县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922,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96条,政务微信订阅数14068个,发布政策解读20条,回应群众关注1次,办结政民互动留言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宾阳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已办结23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宾阳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88号)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推动本县公文公开源头管理改革,制订并启用宾阳县新的发文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开设多个紧贴民生的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专题提供融合政策、办事、查询、互动、知识等各类型信息资源,给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化的信息,有效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服务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提质增效。一是印发《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监测、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设计,完善了政务地图、领导日历、政策精准送等功能,建设“宾阳县依申请医疗救助业务服务指南”“宾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等多个紧贴民生的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专题2024年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中,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得优秀等级。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及本县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定期对各镇及县直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和有效改正,同时加大政府门户网站错链、暗链、断链、错字的排查整改力度2024年宾阳县没有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立新废旧4件;到期失效6件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75

行政强制

2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1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2

1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宾阳县通过业务培训会议、现场业务指导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所提高,以往政府信息超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有所改善但仍存在重大政策解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务新媒体没有做到同步公开的问题

下一步宾阳县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修订内容及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结合宾阳县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为宾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宾阳县各级行政机关和相关组织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提升公开质效,保障公众依法及时获得政府信息。

三)继续开展政府信息精准公开工作,按时完成历史数据打标工作。

(四)坚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夯实理论基础,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宾阳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宾阳县人民政府       

      2025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