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工作,我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发现《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提振消费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宾政规〔2022〕7号)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该政策文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因此,宾阳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建议废止《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提振消费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宾政规〔2022〕7号),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2月1日,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名称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
县财政局 |
建议废止日以县政府批复日为准 |
已采纳 |
|
县司法局 |
拟废止政策文(宾政规〔2022〕7号)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属于规范性文件,建议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废止)程序办理。 |
已采纳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