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出《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765d14391441444696e41c1b68388c67.html)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bywh8243202@163.com;
3.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宾阳县应急管理局反映,邮寄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151号宾阳县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530400,联系电话:0771—8243039。
附件:1.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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