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宾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龚亮宗同志为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卢 汉同志为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李 佳同志为宾阳县审计局局长,免去其宾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白益才同志为宾阳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吕绍峰同志的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思有贵同志的宾阳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梁圆圆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永红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廖福良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杨茜雯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蓝智勇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俊恺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韦仁之同志的宾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