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宾阳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扩内需促消费各项工作,奋力推动消费潜力释放,全县消费市场保持恢复态势,部分商品销售良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量持续扩大。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消费市场规模略超上年水平,四季度扩大较快
2023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10亿元,比上年增长0.3%,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其中,四季度市场规模扩大较快,比三季度扩大10.72亿元。从城乡看,伴随乡村商贸流通体系逐步完善、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乡村市场销售增速快于城镇。2023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增速比城镇高0.8个百分点。从消费类型看,居民出行活动及健身娱乐活动明显增加,推动住宿餐饮等服务消费持续释放。2023年,全县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1%,高于商品零售2.0个百分点。

(二)批零住餐业“三升一降”,批发业保持较快增长
2023年,我县各行业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其中批发业保持两位数增长、零售业降幅收窄、住宿业和餐饮业恢复良好,呈现“三升一降”走势。2023年,全县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9.2%,比上年回落4.5个百分点;全县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下降0.1%,比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全县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3.9%,比上年提升12.2个百分点;全县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8.9%,比上年提升5.1个百分点。
(三)部分商品销售良好,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量持续扩大
2023年,全县限额以上单位部分吃类和升级类商品需求较旺,其中饮料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智能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持续增长,同比分别增长71.3%、25.2%、24.6%。随着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以及车辆性能、续航、智能、安全等方面的不断进步,市场占有量持续扩大。2023年,全县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21.3%,占汽车类商品比重为33.2%,比上年提高23.7个百分点。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主要商品负增面扩大,改善型商品消费遇冷
2023年,全县限额以上单位18类主要商品中有16类商品销售负增长,占比88.9%。一是基础类商品消费下降。2023年,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分别同比下降17.7%、36.5%、54.7%,拉低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下降14.1个百分点。二是改善型商品类消费遇冷。2023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下降36.2%、59.9%、65.1%,拉低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下降10.5个百分点。
(二)线下实体零售店铺经营下降,市场销售恢复缓慢
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及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当下网络购物已成为居民主要消费方式之一,对实体店冲击较大。2023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销售额比上年下降22.5%。其中,购买生活必需品较为集中的超市、百货店商品销售额同比下降79.6%,拉低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下降12.3个百分点。
(三)关停单位占比大,影响行业发展。
当前,全县消费市场持续恢复,但市场需求还不够稳定,部分规模小的单位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停业状态。2023年,限额以上单位关停22家,占限额以上单位比重20.6%。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关停1家,拉低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下降7.6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关停12家,拉低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下降10.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关停1家,拉低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下降5.9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单位关停5家,拉低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下降11.6个百分点。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借助春节消费旺季,继续落实好支持商贸企业纾困的财政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水平。重点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汽车、家电、电子信息产品等大宗商品升级消费政策落地落实。鼓励协同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在线新消费业务,挖掘消费增长潜力,为消费市场加快发展激发活力、增添动力。
(二)加大培育力度,确保新动能培育有力有效
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情况,及时梳理拟达限企业动态。行业部门强化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进行持续监测,通过有力措施,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达规入统,为限额以上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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