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7月份宾阳县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4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南医保中心发〔2025〕6号文件和《宾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宾阳县医药机构申请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中心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广西宝顺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宾阳新圩四镇二店、南宁市宾阳县大参林公园尊府药店(个人独资)”2家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4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791号宾阳县医疗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8224672,邮政编码:530400。
附件:广西宝顺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宾阳新圩四镇二店等2家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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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6年7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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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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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宝顺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宾阳新圩四镇二店 |
黄少丽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新圩镇四镇街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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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宾阳县大参林公园尊府药店(个人独资) |
陈梅娟 |
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府前路115号公园尊府5号楼11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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