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宾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封氏济和医院有限公司楼层后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且未开设逃生窗口,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消防监督人员指出并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要求负责人对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窗、防盗网进行切割拆除,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7月29日,经复查该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未能在责令限期内整改完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说明了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防盗网的危害。
目前该医院已将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进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部门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杨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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