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学生的重要医疗保障,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为了确保孩子们充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您抓紧办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
一、参保登记方式
(一)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已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1.仍在原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可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直接缴费;
2.市区入学新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各级教育局或学校统一提供名单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或续保后,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缴费。
(二)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无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以学校为单位由各级教育局或学校统一提供名单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三)错过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时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线下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验原件)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各服务点办理登记。
2.移动端自助办理
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办理。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组成。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24年度参保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380元/人•年。在2024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380元+财政补助部分(待定)。
-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条件
(一)集中缴费期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足额缴纳后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其他缴费时间
在2024年3月1日后缴纳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将按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属于连续参保缴费和初次参保缴费的人员,从足额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属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的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家长可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医保办事”—“医保缴费”,选择“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即可帮家中小孩缴费。也可通过以下三种线上渠道自行缴纳2024年医保费: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
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办理代缴前需要先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绑定”业务。具体绑定方式和代缴流程可扫描二维码获取。
线下缴费:1.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五、缴费凭证
缴费人成功完成缴费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家长可根据需要,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缴费情况或在缴费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六、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渠道及使用方式
各位家长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后,为自己的孩子激活亲情账户,激活后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代孩子出示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各位家长和已拥有智能手机的在校生也可自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支付宝、微信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七、特别提醒
(一)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审核拨付。缴费事宜请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辖区医保部门。
(二)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经办机构”必须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如显示的“经办机构”不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请先办理南宁市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须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民政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
八、医保和税务部门联系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咨询热线:0771-5712366
医疗保障局咨询热线: 0771-12345.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一份保障,添一份安宁。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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