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广西推荐工作的通知》(厅函〔2020〕59号)的要求,经各镇、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宾阳县共评出1名先进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作为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拟推荐对象,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宾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县政府大院(县扶贫办),邮编:530400;电话:8289960)。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宾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对象宾阳县拟推荐名单
一、先进个人
陶树记 宾阳县洋桥镇凌达村农民
二、先进集体
宾阳县聚丰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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