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调整“宾阳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笼养肉鸡产业扶贫示范园项目的请示资金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调整前:2020年第二批中央、自治区资金1824.1万元,(其中:中央-扶贫发展资金108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万元、自治区资金704.1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0〕14号)
取消项目:昆仑村笼养肉鸡产业扶贫示范园120万元
重新安排项目明细如下:
一、六明村笼养肉鸡产业扶贫示范园:99.2234万元,
二、黄冠村笼养肉鸡产业扶贫示范园:20.7766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宾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
联系电话:8289590 电子邮箱:fpbzjg8289590@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宾阳县贫困村笼养肉鸡产业扶贫示范园取消项目退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明细表
宾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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