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行政复议服务指南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二、向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向什么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政府某个部门,则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则应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五、哪个部门代表南宁市宾阳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是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等事项。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案件受理室位于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思远路206号211室,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8251881。
六、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宾阳县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形式要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第三人每增加一名,申请书相应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申请的,需载明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需载明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签名须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个人申请的,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等)一式三份(请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村民小组申请的,由所在村委或者镇政府出具;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供相关登记证照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对);
(四)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供核对);
(五)送达回证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需出具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供核对),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七、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9、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10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11、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12、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13、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14、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15、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附件1.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宾阳县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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