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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宾安委办〔2023〕23号

发布时间:2023-04-20 16:15  来源: 宾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南宁市党委、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江南区“3·23”火灾事故、浙江金华“4·17”重大火灾事故和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等近期区内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对全县范围各医院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具体行程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并由各督查组通知相关单位。

二、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从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各医院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具体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内容

1.全县医院、工业企业等重点单位在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火灾防范及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情况。

2.深刻汲取江南区“3·23”火灾事故、浙江金华“4·17”重大火灾事故和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等近期区内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3.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方案》(宾安委〔2023〕2号)、《全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抓好电动车专项治理和火灾防控等工作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县安委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主动与督查组组长对接联系,确定具体行程;对照督查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各督导组自行确定检查督导对象,请县卫健局提供医院名单,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火灾防范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县经贸和信息化局提供备检企业名单。

(三)各督查组每督查一个部门都要认真填写《宾阳县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向被督查的单位(部门)反馈督查情况。

    (四)各督查组要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反馈意见表报送县安委办。

(五)各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督查组工作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


附件:1.宾阳县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组分组表

2.宾阳县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反馈意见表

宾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宾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宾阳县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组分组表

组 别

检查督查单位

牵头单位

车辆安排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第一组

黎塘镇、洋桥镇、和吉镇、

县应急局

县应急局协调一辆工作用车

组长

蓝旭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

谭家德

县应急局(联络员)

李羿

县消防救援大队

丁振华

县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干事

王国天

县交通运输

第二组

武陵镇、中华镇、大桥镇、王灵镇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一辆工作用车

组长

杨东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三级指挥长

成员

曾飞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络员)

屈远增

县应急局

黎水君

县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干事

肖福朋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

宾州镇、新圩镇、邹圩镇

县卫健局

县卫健局协调一辆工作用车

组长

韦炳艳

县卫健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

李威山

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副科长(联络员)

黄甲山

县消防救援大队

韦龙瑞

县应急局

黄全坚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

第四组

古辣镇、甘棠镇、露圩镇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协调一辆工作用车

组长

张庆华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

蒙斌

县经贸和信息化局(联络员)

李鹏才

县消防救援大队

陈宏伟

县应急局

周安龙

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干事

第五组

陈平镇、思陇镇、新桥镇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协调一辆工作用车

组长

卢清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

廖明

县交通运输局(联络员)

吴馗

县应急局

伍文波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

骆霄

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2:

宾阳县2023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反馈意见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场所:




检查情况:




处理意见:




带队领导: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