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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一)

发布时间:2023-09-15 16:57  来源: 宾阳县扫黑办   


(一)什么是“黑势力”:

《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二)什么是“恶势力”:

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末形 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一般表现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抢夺或者黄、赌、毒等。

(三)什么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行为,

(四)什么是“村霸”?

答:“村霸”是指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其主要表现形式: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