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最大程度规避因燃气泄漏导致的爆炸、爆燃等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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