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民政发〔2022〕5号
宾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为做好2022年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宾阳县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2022年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
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2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22〕15号)和《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通知》(南民政规〔2022〕3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任务目标
2022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有条件的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从而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申请。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2.因地制宜。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3.市场驱动。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强化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
4.规范程序。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理等工作环节,及时对改造补助情况进行公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把质量关,防止改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特别注意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不能占用公共部位或对他人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领导。
组 长:黎其智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何思武 县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潘俊杰 县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各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养老慈善股,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
三、改造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改造对象
在全县选取符合改造条件的28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给予改造补助。(各镇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申请适老化改造对象为我县户籍老年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属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或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纳入过残联或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补贴项目,不再重复纳入改造补贴范围。
3.如因居家适老化改造确需老年人暂时迁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安置在邻近的特困供养机构或其他养老机构暂时过渡。
四、改造内容
根据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详见附件2),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县民政局在完成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在补贴标准范围内可增加选择其他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改造。
五、补助标准
对自愿申请2022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并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实际费用为准。
六、任务分工
根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改造项目进行督查和指导。
各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受助家庭的申报、初审和公示,上报县民政局审定。县民政局负责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选定以及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项目改造方案审定、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改造质量及安全性。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6月)
做好改造项目对象摸底排查工作,初步确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名单,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县民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县适老化改造工作,制定实施细案,同时要积极组织各镇政府、村委(社区)开展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实施(7月-10月)
1.确定项目对象。适老化改造由老年人家庭成员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委(社区)进行申请(填写附件3);通过村委(社区)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至镇政府;镇政府初审后,在村委(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审定,确定项目服务对象名单。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
2.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承担改造工程。要求于8月20日前完成。
3.制定改造方案。项目对象和服务机构确定后,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入户开展调查和评估,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并概算所需经费(填写附件4),9月10日前报县民政局审定。
4.组织工程施工。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老年人家庭审核确认后,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填写附件5);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项目对象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全部工程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11月)
施工完成后,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初审验收(填写附件6),将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单等资料移交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安排人员验收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结果,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改造施工方限期整改。县民政局须在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向市民政局报备。
八、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是2022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不折不扣完成。县民政局要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政府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集合辖区内各种资源和力量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人民政府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责任主体。县民政局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各镇人民政府、财政、住建、卫健、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做好项目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资金保障,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监理机构要会同县民政局做好适老化工作的监理和验收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镇、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有效激发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居家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按时报送进度。各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倒手转卖、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对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县民政局要每月1日前将适老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前期名单筛查、初审等工作,对进度产生不良影响的,县民政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九、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宾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试点任务分解表
2.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
清单
3.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申请表
4.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
确认表
5.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对比
档案
6.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宾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
适老化改造试点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县(市、区)、开发区 |
任务数 |
备注 |
|
1 |
宾州镇 |
30 |
|
|
2 |
黎塘镇 |
30 |
|
|
3 |
甘棠镇 |
17 |
|
|
4 |
思陇镇 |
16 |
|
|
5 |
新桥镇 |
17 |
|
|
6 |
新圩镇 |
16 |
|
|
7 |
邹圩镇 |
16 |
|
|
8 |
大桥镇 |
16 |
|
|
9 |
武陵镇 |
16 |
|
|
10 |
中华镇 |
16 |
|
|
11 |
古辣镇 |
16 |
|
|
12 |
露圩镇 |
16 |
|
|
13 |
王灵镇 |
16 |
|
|
14 |
和吉镇 |
16 |
|
|
15 |
洋桥镇 |
16 |
|
|
16 |
陈平镇 |
16 |
|
|
合计 |
286 |
||
附件2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配置推荐清单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
1 |
(一)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走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基础 |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可选 |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可选 | |
|
5 |
(二)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6 |
平开门改为 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可选 |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
10 |
(三) 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基础 |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
13 |
(四)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或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0扶手、T形扶手或助力扶手 |
基础 |
|
14 |
蹲便器改 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
|
16 |
浴缸/淋浴房 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沐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可选 |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
|
18 |
(五) 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形矮小老年人操作。 |
可选 |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可选 | |
|
20 |
(六) 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可选 |
|
21 |
电源插座及 开关改造 |
视情(况)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可选 |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 标识 |
在家具尖角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相关标准和老年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可选 |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
|
24 |
(七) 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基础 |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
|
26 |
(七) 老年用品配置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子)、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
|
29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基础 |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 |
可选 |
附件3
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改造项目申请表
|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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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改造 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到门牌号) | ||||
|
住宅情况 |
□自有 □非自有 |
家庭人数 |
|||
|
家庭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身份特征 |
□分散供养中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其他
(在所选项后□内划“√”,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
|
申请改造 项目 |
基础类:□防滑处理 □高差处理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安装扶手 □配置淋浴椅 □手杖 □防走失装置 可选类: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 | ||||
|
社区(村) 意见 |
初审人签字:初审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
|
街道(乡镇) 意见 |
审核人签字: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
|
县(市、区) 民政部门 意见 |
审批人签字:审批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
附件4
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需求评估确认表
|
家庭住址 |
|||||
|
家庭基本情况 |
(包括常住人数、子女情况、探望情况等) | ||||
|
老年人情况 |
老年人人数 |
身体状况 |
|||
|
是否使用轮椅 |
|||||
|
改造实施方案 |
改造项目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预计费用(元) |
备注 |
|
合计 |
()元 | ||||
|
评估人签字: 年月 日 | |||||
|
改造需求确认 |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评估结果,同意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改造,愿意承担因施工改造产生的一切后果。
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名: 年月 日 | ||||
|
县(市、区) 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 ||||
附件5
前后对比档案
居家适老化改造机构(盖章):
|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
|
联系电话 |
家庭人数 |
||
|
改造情况 |
根据其本人需求等实际情况,共帮助此家进行了: 共项设施改造,并配备了共个设备,累计费用元。 | ||
|
改造项目 |
改造前图片 |
改造后图片 | |
说明:1.设施改造和新添设备都须有照片存档,页面不够可另加。2.设施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对比效果。3.所有照片须有文字说明。
附件6
南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
改造验收表
|
老年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家庭住址 |
县(市、区)街道/乡镇 村/社区 | |||
|
改造情况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改造完成时间 |
施工人员(签字) |
|
验收结果 |
合格□ 不合格□ (改造实施单位需重新改造)
验收人:(签字): 验收时间:年 月 日 | |||
|
结果确认 |
本人(是□ 否□)认同上述施工改造结果,确认按评估结果完成施工改造。 本人对改造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市、区) 民政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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